当前位置: 搅拌机 >> 搅拌机优势 >> 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2023年全区预拌混凝
关于年全区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大功能区、泊里镇建设管理部门,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各建设、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服务好企业,全面提升预拌混凝土(砂浆)的行业管理水平,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行为,确保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全区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青西新住建发〔〕号),区住建局开展了全区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72家,预拌砂浆企业16家,下达整改通知书80份,提出整改意见条,并依据《青岛西海岸新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青岛西海岸新区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对存在问题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共计扣除信用考核分分。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区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且运行正常。企业资质保持情况基本正常,各岗位人员配备齐全并到岗履职;原材料质量较好,各项指标能够满足规范要求;试验室运行基本符合要求,仪器设备能按时进行检定校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较为完善。
青岛汇聚德工贸有限公司、青岛土木建工集团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崇置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青岛金磐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青岛融合砼业有限公司、山东兴华建设集团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海荣节能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青岛盛大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润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原材料把控、试验室运行、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管理较好,质量体系完善,予以表扬。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混凝土(砂浆)市场需求量减少,区内多数企业的实际产量远远达不到设计产能,个别企业存在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的情况。其中,青岛城润峰混凝土有限公司、青岛硕丰混凝土有限公司、青岛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青岛德旭瑞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在试验室运行管理、技术资料控制等方面存在问题,已责令限期整改。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企业资质保持方面
一是个别企业未能提供上一年度的企业净资产报表,无法提供万元以上证明;二是个别企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试验员等社保逾期;三是个别企业未能全部提供10辆混凝土运输车、2辆混凝土输送泵车的自有证明。
(二)原材料及生产质量管控方面
一是个别企业原材料进场的质量证明文件不齐全,缺少进场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未提供原材料的型式检验报告等;二是个别企业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内容不齐全,缺少检测项目,水泥、矿粉原始记录凝结时间结论不严谨等;三是个别企业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中部分试验结果无原始记录,如凝结时间、氯离子、含气量等;四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记录搅拌时间及生产计量偏差数据和零点校核数据。
(三)试验室管理方面
一是个别企业的部分试验设备(如水泥胶砂搅拌机、振实台等)未按照最新的标准要求进行更新,部分试验设备存在维护保养不及时、放置环境不符合要求、未在工作状态等问题;二是试验室养护室留置试块、水泥养护胶砂试件不具备唯一性标识;三是个别企业对档案管理不重视,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室“五防”措施不完善。
(四)安全生产及环保方面
一是个别企业料仓钢结构未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存在安全隐患。二是个别企业试验室、生产区域内电线私拉乱接,消防器材未定期维护,生产区域危险节点处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装置,存在安全及消防隐患。三是个别企业存在生产废料随处堆放等现象,绿色生产管理不到位。四是个别企业厂区及料仓内存在部分积水现象,洗车设备未能按要求全生产周期启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提升企业总体水平
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要认真对待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尽快完成整改,举一反三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人员管理,提升人员技术水平,保证混凝土(砂浆)的质量稳定。
(二)加强原材料质量管理,从源头保证质量
加强对原材料的进场检验工作,做到检验合格方能使用;要进一步加强对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包括生产厂家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外加剂的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原材料样品的留样和存封,加强原材料的追溯性管理。
(三)加强配合比设计工作的管理,提高质量控制水平
根据混凝土(砂浆)质量的动态信息以及原材料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应根据不同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不同施工方式、不同品种原材料等,建立配合比数据库,并根据标准要求及原材料的变化情况,及时对配合比数据库进行验证及调整。配合比通知单、配合比调整通知单、生产配合比必须一致,确保混凝土(砂浆)质量的稳定。
(四)强化试验室管控,通过严谨的数据保证质量
要严格落实试验室的各项制度,试验室的检验能力应与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生产能力相适应。试验室应根据质量控制要求进行必检项目检验,并结合工作流程科学合理布局,有效隔离不相容的试验室检测区域。试验室计量仪器和检验设备的配备应满足生产过程检验和出厂产品检验的需要,计量仪器、检验设备应定期由经授权的计量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并出具有效的计量检定证书、校准证书。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