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搅拌机 >> 搅拌机资源 >> 安徽利辛县一违建以村集体名义大搞开发
近年来,国家制定下达了一系列政策制度,就是为了防止土地违法违规使用。也是为了推动经济发展,是乡村振兴的战略布局。但是,群众安居乐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应该严格把关,发挥好村集体土地使用价值,防止“走样跑偏”,应重视各个审批、监管环节,尤其涉及到房屋建设中脱离监管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问题。蹊跷的是,这种长期违法占用村集体土地建设房地产项目,并使得村集体土地价值被占为己有。然而,但利辛县群众频繁反映,当地监管、执法部门一直处于视而不见状态,而且并不予理睬这种违法行为的”野蛮生长“。
那么,是什么原因对违法项目如此放任呢?本网工作人员实地调查走访并向有关部门了解。
近期,本网工作人员由当地群众指引,来到在建项目位置,现场看到,该项目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为:横向L型,分3个单元,目前建设至6层,1、2层为:商铺,3层以上为:住宅。此刻注意到,“所谓”进出口并未有任何名称标识,施工现场也未安装绿皮围挡,仅靠竹竿搭建架,而在建项目后方就是紧靠着的一栋“小别墅”,令人堪忧。此时,升降机、搅拌机等机械设备正配合着施工人员作业中。
“该项目是一个姓高,卖二手车的人建设,占的是柳东村的土地,小产权房,没证,已经开发好几年了,这个项目东边是早建好的房屋,这栋是今年才开始建设的,对外售卖着呢,之前建好的现房都快卖完了,有的按成套卖,也有按平方卖的,成套卖的售价在20多万/套,都要先交定金,想交多少交多少,起码一万吧,交房的时候一次性付清,不然不退你定金,我家亲戚在这买过了”当地一村民指着早已建好的现房称。
另一村民补充说道,“这栋住宅建完后,还要再建三期房,应该是给政府哪些领导建设的,占的是村集体土地,不然肯定不让他开发。”
张村镇自然资源所张所长给出这样的回答,“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因我才上任半年左右,并不清楚,你们应该向镇政府或者我们局了解。”随即,直接挂断电话,甚至电话始终拒接。本网工作人员向张村镇政府多次了解,办公室工作人员多次记录后称向领导汇报,但结果“石沉大海”。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农村居民建设住宅应符合区、镇、村建设规划,限于使用人兴建自住房屋,禁止非法买卖、出租或以合作建房的形式变相买卖土地。
随后,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办赵主任表示:“对于该项目问题,已安排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到时有人给你们反馈。”但本网工作人员多天的求证,县自然资源部门迟迟未给出核实结果。
违法项目常年“野蛮生长”建设究竟谁在“包庇”?
经利辛县住建局崔(音)主任调查核实后称:“该项目占用的土地,当地为了盖停车场,现在还原,拆了建设。”
年,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依法依规编制规划、监督实施规定,防止出现违规许可、未批先建问题。
既然是占用村民集体土地,建设停车场,为何又要还原?什么原因又成了开发房地产?以及违法项目多年前就已开工建设并对外售卖等问题,“他们只建设了这一栋,确实有两间办公室,但上面挂的牌子是招商运营,不是卖房子,又没有证据证明谁买,谁卖。”对于崔主任这样含糊其辞的解释,显然不能证实清楚该项目的合法性。
随即,崔主任坦言:“该项目确实未办理施工手续,占的是村集体土地,主要是违法用地,我们需要向局里汇报后,由领导决定反馈到镇政府还是县自然资源局,按我们的工作职能,违建项目应责令停工,并移交执法局进行处罚,具体的还是需相关部门处理。”
最后,利辛县住建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我们局已向张村镇政府发函,按属地管理,由镇政府监督,责令停工、整顿,办理相关手续,现是否已经停工你们还需向镇政府了解。”
不久,一位自称是该项目高姓负责人讲述在建项目概况:“在建项目及东侧早已完成的建筑也是我们建设的,共占用村集体土地约13亩,之前是由镇政府联系动员拆迁,确实未办理相关手续,县住建局已经让我们停工,下一步逐步完善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该项目以村民安置建设房屋还是房地产开发,占用村集体土地建设,理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合法手续。显然,这位高姓负责人含糊其辞的解释,并未能证实清楚村民安置应具备的条件手续等问题,反而折射出房地产开发的“意图”。
奇怪的是,该项目相关合法手续及证照一直未办理的情况下,“肆无忌怛”违法用地建设多年,当地监管、执法从一开始就未巡查、发现?究竟是当地监管、执法工作流于形式还是有难言之隐?难道,违法项目背后存在一定的“利益链条”?在这一系列问题上,耐人寻味。
针对此事,本网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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